包山包海提名大方的塔州(TAS)491提名

塔州的491州提名分為五類:

第一類為塔州畢業生;

第二類為在塔州工作者;

第三類分為兩種: 

A. 海外申請者

B.海外申請者有聘僱合約

第四類塔州家庭親屬;

第五類為自營商.

第一類塔州的畢業生必須滿足以下要求:

學士學位/文憑或者是證書畢業,

至少是持續一年的學習,必須是在塔州學習

所學習的是塔州技術職業清單裡頭的職業TSOL.

第二類在塔州的工作的人:

必須要滿足的條件是在申請州提名前,在塔州曾工作了6個月,工作不一定是要指定相關的工作,但是最少要有每周35小時的工作經驗,然後能夠滿足在塔州真正持續的就業,所有的人都必須住在塔州,雇主必須擁有12個月中一直在塔州繼續經營良好業務的證明,而在公司的職位是真實的。

以下職業不在提名範圍之內

  • 超級市場相關
  • 加油站
  • 小型服務的餐廳**(廚師,廚師和咖啡館/餐廳經理)
  • 按摩診所
  • 出租車/超級司機

**小型服務的餐廳包括:

  • 快餐或外賣食品服務
  • 不提供全套餐桌服務的快速休閒餐廳
  • 僅提供有限食物服務的飲酒場所
  • 有限服務的咖啡館,包括但不限於咖啡店或購物中心咖啡館
  • 有限服務的比薩餐廳

第三類

第三類A.海外申請人:

這類的申請人執業必須是塔州技術職業清單中TSOL定義為高需求類別者。

家庭成員必須在過去12個月,沒有在其他澳洲的地方定居過。

英語要達到考試標準。

第三類B.海外申請人有聘僱合約:

取得塔州工作的正式聘僱合約信,

家庭成員在12個月內沒有在澳洲或其他地方住過,

雇主必須要在12個月中一直在塔州持續運營良好,

當前的職位是真實而且持續的需求。

第四類塔州有親屬的申請人:

職業需要是在TSOL中,

有在塔州住了12個月以上的親屬(父母,兄弟姐妹,孩子,阿姨,叔叔,或祖父母)。

第五類別小型企業主:

證明你在塔州建立和經營獨資業務至少6個月,

證明該事業個人收入三年中至少53,900澳元,

必須要能夠提供非常全面的商業計劃。

塔州2019-2020年州提名的名額目前全部用盡,表示該州對人才需求迫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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